推动国企新《公司法》适用专题班

2024年03月18日 15:10

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,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。系统学习新《公司法》的最新规定和核心内容,帮助国有企业做好新《公司法》的理解与适用,推动执行。

【培训对象】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、地方国资委、地方国有企业各级部门领导及法律工作相关人员。

【培训地点】重庆大学各校区。

【培训师资】重庆各大高校教授、相关领域专家学者、政府系统内专家

【培训费用】根据培训人数及具体培训方案而定。

【培训证书】重庆大学颁发的“重庆大学新闻学院结业证书”。

【课程设置】课程仅供参考,可根据委托单位量身定制培训课程

【培训方式】课堂讲授、现场体验与学习参观、交流互动、专家点评相结合


课程模块

课程内容(仅供参考)

天数








特色课程

新《公司法》公司治理制度的突破与创新


新《公司法》增设国家出资公司的新规解读


新《公司法》公司资本制度变化与应对


新《公司法》关于公司登记与信息公示新规解读


新《公司法》强化股东权利保护的制度设计


新《公司法》背景下的国企风险防控


新《公司法》完善公司债券的新规则解读


新《公司法》关于公司担保、股权转让规定变化与实践


❈ 仅展示部分课程,请拨打023-65118068;13752965988定制个性化教学方案

❈【培训保障】

1、办学设施:现有重庆大学大学城校区及重庆大学A区楼国家级报告厅、第五教学楼、第八教学楼等各类教室,为教育培训提供了完善的教学保障。

2、住宿服务:与校园周边近百家宾馆签订了合作协议。

3、饮食服务:校区内现有多个食堂、民主湖餐厅等可提供饮食服务。

4、生活保障:校区图书馆拥有藏书百余万册;田径场、篮球场、排球场、网球场等设施齐全。


【全过程质量管理】

1、培训前:组建项目工作组全程服务,并公布联系方式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;成立班委会,明确班委的工作任务与要求。

2、培训中:班主任全程跟班听课、监控课堂纪律;专、兼职教学督导随机听课并提交质评报告;建立微信工作群和质控日报机制进行全过程实时监管。

3、培训后:将从项目概况、教学安排、学风建设、学员反馈等方面认真总结培训实施情况,形成该培训项目的质量报告并及时送交委托单位。


【联系方式】

联系人:谭老师

座机:023-65118068

手机:13752965988

地址: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